• 越南对12个国家的公民实行免签

政府于2025年3月7日发布了第44/NQ-CP号决议,决定从2025年3月15日至2028年3月14日对来自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、西班牙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、俄罗斯、日本、韩国、丹麦、瑞典、挪威和芬兰等12个国家的公民实行免签政策。

签证

该决议规定,这些国家的公民自入境之日起可免签临时停留45天,无论护照类型和入境目的,前提是完全符合越南法律规定的入境条件。

根据该决议,免签政策将从2025年3月15日起至2028年3月14日有效,并根据越南法律规定考虑延期。

政府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第32/NQ-CP号决议和2023年8月14日发布的第128/NQ-CP号决议将从2025年3月15日起失效。